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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底价拟定为6.28元每股,恒太照明筹划赴北交所上市

发布时间:2022-04-27 19:40理财方法 评论

理财鱼小提示:发行底价拟定为6.28元每股,恒太照明筹划赴北交所上市

4月27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企业(873339.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为提升发展能力,改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拟向北京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底价拟定为6.28元/股(含本数),最终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询价结果、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等因素协商确定;同时,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22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不超过【2553】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333】万股)。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需要,用于以下: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9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66,159,183.53元、44,508,604.5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8.23%、18.33%,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恒太照明于2019年8月1日挂牌新三板,主营业务是LED灯具的方案设计、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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