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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洪水中捞出100万现金,至今无人认领,谁捡到就是谁的吗?

发布时间:2021-07-22 23:30原创专题 评论

首先说这种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你要是捞出金条的可能性都比现金大,而且就算捞出来了,没有人认领,你也要上缴国家的,如果你自己据为己有,根据最新的民典法,你的这个金额巨大,是要有民事责任的,除非谁都不知道。

我们先说现金,一张百元的钞票重约1.15克,一百万元新钞就是11.5kg,也就是23斤,而且这是净重,大家都知道纸遇到水会吸水,那么在洪水中100万现金的重量大约在30斤左右,除非有人用防水的东西把现金包住,洪水中这些东西都是沉底的,在水中捞一个30斤重的东西难度可想而知。

如果你捞到了,那么肯定要上缴国家,根据我国最新的民典法我们来看下。

最新的民典法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就可以知道了,如果你不上缴,而且没有人认领,你自己据为己有或者花掉了,根据民典法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曾经也有过这种例子,只不过是挖出来的东西,没有上缴最后都承担民事责任了,和有没有人认领没有关系,东西不是你的,除非没有人知道,否则都需要上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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