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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汉多次盗窃食物,检察院不起诉,商户的损失谁赔偿

发布时间:2022-03-02 16:27原创专题 评论

最近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一则决定不起诉的文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从这则文书中得知,盗窃犯张某甲因为是一名流浪汉,并且4次盗窃行为数额微小,对社会的危害小,因此检察院决定不对其提出起诉。

流浪汉多次盗窃食物,检察院不起诉,商户的损失谁赔偿

这则文书引起了网友的关注,一方面认为这是法律温度的体现。毕竟一个人都去盗窃食物吃了,说明真正地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这个时候法律应当帮助关怀而不是惩罚。另外还有很多网友认为,法律关注流浪汉是应该的,但商户的损失谁来赔偿呢?如果这一次检察院不起诉,还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呢?

这件事情就像一则罗生门一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结论。站在法律的角度,肯定希望体现法律温度、法官的人文主义;但站在商户的角度,法律不能保护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了,那么法律有什么用呢?另外救助流浪汉不应当是政府的事情吗?怎么能让商户受到损失呢?

同时也有很多网友质疑,这名流浪汉不被起诉,但其受到政府的救助了吗?政府帮助他掌握一技之长了吗?如果这名流浪汉以后还是老样子,照旧偷盗,那么这次不起诉决定做的真的对吗?社会、政府以及流浪汉本人在这件事情中都有责任,但唯独商户是无辜的。可恰恰最无辜的商户承受了最大的损失。

社会治理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需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流浪汉当然值得同情,但没有任何一个群体不值得同情。法律是保证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底线,希望相关执法部门在体现人文关怀的同时,更要帮助弱势群体解决真正的问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多次盗窃属于严重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而认为其认罪态度良好、犯罪行为轻微,而酌情不处罚,也符合法律的规定。如何兼顾各方群体利益并掌握好法律的尺度,确是一个更值得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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