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理财博客空间

理财鱼

您现在的位置是:理财鱼 > 保险知识 >

保险知识

发行可转债前后业绩变脸 这家光伏公司被罚半年内不能发行证券

发布时间:2021-06-25 22:10保险知识 评论

  6月25日,东方日升(300118)(300118.SZ)股价低开高走,一度涨超5%,此后涨幅收窄,并于上午10时翻绿。截至收盘,报17.55元/股,下跌1.90%,总市值158.20亿元。

东方日升

  24日晚间,东方日升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存在“申请文件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相互矛盾或者同一事实表述不一致且有实质性差异”的情形,证监会向公司出具警示函,并采取六个月内不接受公司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东方日升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以及太阳能灯具等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太阳能电站EPC与转让、光伏电池封装胶膜(EVA)等。2020年年报显示,太阳能电池组件占营业收入的73.32%。

  2020年6月份,东方日升发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拟募资总金额不超过33亿元,用于年产2.5GW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项目、年产5GW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项目(一期)等。

  上述事项于2020年12月份通过证监会注册批复。1月19日,东方日升在向深交所报送的无会后事项承诺函中明确承诺,没有影响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形出现,明确表示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然而,1月30日,东方日升迅速“变脸”,发布业绩预告称,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及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汇兑损失、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等因素,预计2020年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6亿元至2.4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0.6亿元至-1.4亿元,2019年、2020年财务数据可能不符合创业板关于发行可转债的规定。

  2月1日,东方日升发布《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止上市公告》称,预计2020年亏损,导致本次发行上市申请不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发行上市条件,决定中止此次发行。

  对于6月24日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东方日升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提到的问题,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积极整改,防范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公司会持续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相关《发行可转债前后业绩变脸 这家光伏公司被罚半年内不能发行证券》内容:


1、 债市再现“小牛”之年,“固收+”以“稳”致胜 可转债资产有望上演“虎牛对峙”

低利率时代,债市却在2021年走出“小牛”行情,中证转债指数更是跑赢偏股基金指数,不少可转债基金跑赢主动权益基金,一众固定收益增强型产品成为牛年大众理财的抢手货,不仅为基金公司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提供了平台,也逐渐成为基民“固收+”理财的重要工具...【继续阅读】


2、 每经19点丨神舟十三号航天员第二次出舱活动;今年新成立基金发行份额突破3万亿份;第二次青藏科考在青海发

1丨神舟十三号航天员第二次出舱活动 每经AI快讯,据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消息,神舟十三号航天员乘组正在进行第二次出舱活动。18时44分,航天员叶光富打开舱门并率先出舱。后续,翟志刚、叶光富将在舱外作业,王亚平在舱内配合支持,共同完成各项既定任...【继续阅读】


3、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新规简评:稳字当头、稳中求进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部负责人、中金研究院执行院长彭文生 2021年12月24日,证监会公布《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