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理财博客空间

理财鱼

您现在的位置是:理财鱼 > 理财方法 >

理财方法

上证观察家 | 董月英:从法律视角看元宇宙发展的六个问题

发布时间:2022-02-17 07:59理财方法 评论

理财鱼小提示:上证观察家 | 董月英:从法律视角看元宇宙发展的六个问题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 董月英

□历经数十年的实践探索,元宇宙在2021年终于迎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然而,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规制,目前各个市场主体围绕元宇宙展开的商业行为在整体上呈现出相对无序的发展状态,所采取的相关举措可能蕴含着不同层面的法律风险,涉及六个方面的法律问题。

□虽然当前我国不断强化对于虚拟财产的规制,但截至目前,关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交易机制等方面,在立法层面尚无清晰规则。尤其是伴随着元宇宙这种新型业态的出现,相关虚拟财产的确权与利用将会呈现出更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对于元宇宙运营方而言,其在构建虚拟商业场景的过程中,应注重提供一套保障用户虚拟财产的完善体系。

□元宇宙基于扩展现实技术提供沉浸式体验,这一特质意味着用户的大量个人信息不可避免地将被导入运营平台。如何有效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显然是元宇宙项目主体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2021年:元宇宙元年

历经数十年的实践探索,元宇宙在2021年终于迎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2021年3月,被称为“元宇宙第一股”的Roblox正式在纽交所上市,上市首日市值便突破400亿美元;2021年10月,社交媒体巨头Facebook宣布将公司改名为Meta,计划在5至10年内转型成为元宇宙公司;2021年11月,微软在Ignite大会上也明确宣布了发展元宇宙的具体举措。此外,元宇宙的发展浪潮也波及到政治层面,2021年11月,虚拟世界平台Decentraland公司发布消息称,巴巴多斯将成为首个在“元宇宙”中设立大使馆的主权国家。

与此同时,腾讯、字节跳动、万兴科技、中青宝、网易等国内企业亦加快布局元宇宙的商业步伐,大批互联网企业巨头和其关联企业争相申请注册元宇宙相关商标。在一级市场上,高瓴资本、红杉资本、真格基金、五源资本、险峰长青、晨兴资本、星瀚资本等一线投资机构,均已开启元宇宙赛道布局,涉及虚拟社交平台、虚拟偶像、游戏等诸多产业。

据不完全统计,仅2021年11月,国内VR/AR投融资就达12笔。其中,鲲游光电完成近4亿元的B+轮融资。就游戏市场而言,在2021年,围绕VR/AR技术的投资占比明显上升,达到了4.31%,高于2020年的2.56%。此外,近期尤为引人关注的是,北京飞天云动科技有限公司已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在香港主板上市,其中“元宇宙”正是其招股书的主要“卖点”。 “国内元宇宙第一股”是否由此诞生,颇值期待。另外,由深圳童话爸爸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国内首家元宇宙主题乐园”即将落地深圳光明小镇,“本土童话IP+沉浸式科技体验”或将激发崭新的商业娱乐模式。除了商业实践的积极探索之外,关于元宇宙的理论研究亦在持续推进,安信证券元宇宙研究院、万兴科技元宇宙研究院、速途元宇宙研究院、张家界元宇宙研究中心、肇庆(德庆)乡村振兴元宇宙研究中心等元宇宙研究机构纷纷建立。

值得一提的是,元宇宙并未仅仅停留在专业人士的分析语境、资本的开发运用场景中,同时也在社会大众中形成了广泛的讨论热潮,引发强烈的传播效应,几乎占据了2021年各大年度热词榜单。据不完全统计,“元宇宙”一词分别入选了“《柯林斯词典》2021年度热词”“2021年度十大网络用语”“《咬文嚼字》2021年度十大流行语”。针对这种现象,数链数字金融研究院学术与技术委员会主席朱嘉明教授感叹道:“2021年,可以被称为元宇宙元年。”

 上证观察家 | 董月英:从法律视角看元宇宙发展的六个问题

元宇宙的发展图景:基于法律规制的问题导向展开

2021年,尽管全球科技巨头在元宇宙各个领域展开了激烈的市场竞争,具体涉及硬件及操作系统、后端基建、底层架构、核心生产要素、内容与场景等多个领域,但实质上,关于元宇宙的核心概念及本质属性等基础内容,仍然存在诸多分歧。根据当前较为流行的观点,元宇宙是利用科技手段进行链接与创造的,与现实世界映射与交互的虚拟世界,是具备新型社会体系的数字生活空间。此种空间的构建有赖于众多核心技术的支撑,例如区块链技术、交互技术、 电子游戏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网络及运算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可以预见,在2022年,关于元宇宙的资本竞争将会进一步加剧,相关的技术推进亦会有明显加快。

不过,值得警惕的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规制,目前各个市场主体围绕元宇宙展开的商业行为在整体上呈现出相对无序的发展状态,所采取的相关举措可能蕴含着不同层面的法律风险。对此,本文尝试从法律实践角度出发,对元宇宙可能涉及的六个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一番梳理,希望能借此激发更多理性的思考。

(一)虚拟财产的权利归属及流转利用问题

在元宇宙的虚拟世界中,用户身份需要以技术措施实现映射,而用户虚拟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则涉及诸多规制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020年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也明确增加了“网络侵害虚拟财产纠纷”,充分反映出了此种纠纷在实践中的普遍性和典型性。《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也明确指出:“加强对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型权益的保护,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产权保护的价值引领作用。”2021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俞彬华诉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为妥善调处网络虚拟财产相关纠纷提供了典型范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水平。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当前我国不断强化对于虚拟财产的规制,但截至目前,关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交易机制等方面,在立法层面尚无清晰规则。尤其是伴随着元宇宙这种新型业态的出现,相关虚拟财产的确权与利用将会呈现出更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有待进一步探索。对于元宇宙运营方而言,其在构建虚拟商业场景的过程中,应注重提供一套保障用户虚拟财产的完善体系。

(二)如何确认NFT的资产属性以及NFT产权保护问题

NFT(non-fungible token,可被译为非同质代币、独份代币或不可替换代币)是一种应用区块链技术验证的数字资产,同时以“数字艺术品”这一名称被投资者熟知。NFT与元宇宙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前者是链接现实与元宇宙最为重要的桥梁与载体,后者则为前者提供应用场景,使得NFT的使用更为贴近真实生活。在2021年,NFT引爆了整个国际艺术市场,各类天价艺术作品层出不穷,引发广泛关注。国内不少领域的知名IP,亦纷纷通过腾讯幻核、鲸探(原名“蚂蚁链粉丝粒”)等平台发售,引发数字藏品热潮。但与此同时,业内也存在一些假借数字文创,行炒作、诈骗之实的不规范行为。为了进一步规范数字藏品市场的发展,2021年10月31日,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中国美院、湖南省博物馆、安徽文交所、蚂蚁集团、京东、腾讯等机构共同发布了《数字文创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意在强化行业自律,共建良性的数字文创行业发展生态。但是,《公约》毕竟反映的是一种倡导呼声,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其能在多大程度上遏制数字文创行业的乱象,尚待观察。而且,《公约》所规制的数字藏品,与NFT的内在逻辑和发展路径有所不同。例如,《公约》坚持倡导赋能实体经济、杜绝虚拟货币、防范投机炒作和金融化风险等理念,严格抵制通过份额拆分、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方式变相发行金融产品。而NFT无准入门槛、无实名、公链系统缺乏风险管控机制的特性,使其不可避免地成为炒作对象,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隐患。面对将来可能在国内掀起浪潮的NFT产业,应作何种规制,显然有必要作进一步的前瞻性思考。从法律视角来看,NFT的法律属性应当如何定位,NFT的发行者应被如何规制,与NFT相关的税收规则应被如何框定,NFT涉及的知识产权又该被如何厘清等一系列问题,目前均尚不清晰。

共3页: 上一页下一页

>相关《 上证观察家 | 董月英:从法律视角看元宇宙发展的六个问题》内容:


1、 广发上证科创板50ETF净值下跌1.82% 请保持关注

金融界基金02月11日讯 广发上证科创板50ETF基金02月10日下跌1.92%,现价0.782元,成交924.81万元。当前本基金场外净值为0.7676元,环比上个交易日下跌1.82%,场内价格溢价率为-0.08%。 本基金跟踪指数为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最新报告期内,本基金收益率...【继续阅读】


2、 A股三大股指集体收涨! 上证综指涨逾2%

理财鱼小提示:A股三大股指集体收涨! 上证综指涨逾2% 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丁宁)2月7日,A股喜迎虎年开门红,三大股指集体收涨,其中,上证综指涨逾2%。 交易行情显示,2月7日,三大股指集体高开,涨幅均超1%。其中上证综指开于3407.76点,涨幅为1.38%;深证...【继续阅读】


3、 上证债券如何交易:债券交易如何开户?

债券交易既有场内交易又有场外交易,场内交易也叫交易所交易,证券交易所是市 场的核心,在证券交易所内部,其交易程序都要经证券交易所立法规定,其具体步骤明 确而严格。债券投资者要进人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首先必须选择一家可靠的证券 经纪公司,...【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