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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北京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专款专用 参保人员不可支取

发布时间:2022-08-19 14:02股票行情 评论

中新经纬8月19日电 19日,据北京医保局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专款专用,参保人员不可支取。

《通知》显示,本次有关政策主要内容有八点:

一、自2022年9月1日起,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继续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具体划入标准为:不满70周岁的按100元/月标准划入、70周岁(含)以上的按110元/月标准划入。

二、自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专款专用,参保人员不可支取。参保人员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补充通知》(京医保发〔2021〕22号)规定定向使用个人账户。2022年9月1日前已分配的个人账户资金仍可支取。

三、自2022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应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应备案确定可使用本人个人账户的配偶、父母、子女信息。

四、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

五、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应确保个人账户能足额支付。

六、参保人员个人参保状态发生变化,参加了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不再参保的,其个人账户余额仍可按照上述第二、三、四、五条规定使用。

七、自2023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上的,由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60%,上不封顶。

八、自2022年度起,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一致,调整为30404元。

据北京日报客户端报道,北京医保局对上述政策进行了答疑:

1、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为什么要定向使用?

答: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规定,个人账户资金应专款专用。通过个人账户资金的逐步积累,形成医疗储备金,解决个人和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增强抗风险能力。通过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减轻家庭现金支付负担,构建“我为家人、家人为我”的新的保障机制。

2、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个人账户的顺序是什么?

答: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转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3、参保人员如何查询个人账户资金情况?

答:2022年9月起,每月1日至5日,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保费征收情况,完成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的划入工作。此后,参保人员可在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我要查”菜单、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查询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结息、使用等情况。

如果在每月5日前未能查到个人账户资金划入情况,请参保人员耐心等待,5日以后再进行查询。

对于2022年9月1日前已分配的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员仍可自由支取,并继续通过北京银行或委托代发银行查询。

4、如何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

答:2022年9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自2022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为备案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购买时,应确保个人账户能足额支付。

5、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哪些费用可以用个人账户支付?

答:一是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个人自付的费用;二是购买医保目录外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所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6、参保人如何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备案?

答:2022年10月15日起,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医保公服平台”,网址为: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共济使用备案。备案成功后,自2022年12月1日起,可共济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7、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哪些途径可以修改?

答:共济对象可通过医保公服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对共济账户顺序进行修改。

8、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每月几号划入?

答:自2022年9月1日起,每月5日前,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保费征收情况,完成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划入工作。

9、异地安置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否定向使用?

答:自2022年9月1日起,异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与本市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管理模式、计息方式相同。个人账户定向使用前未分配或邮寄到代发银行账户资金,仍按照原模式管理。

10、哪些情况下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需要输入支付密码?

答:除门急诊挂号、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外,在定点医药机构(医院和药店)使用个人账户结算医药费时,需输入个人账户支付密码。2022年9月1日前,北京银行会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告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初始密码,初始密码无需激活即可使用,个人账户还可以设置限额免密支付。(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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