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理财博客空间

理财鱼

您现在的位置是:理财鱼 > 今日热点 >

今日热点

【社论】“自愿接种”原则不可废

发布时间:2021-07-13 18:16今日热点 评论

  

【社论】“自愿接种”原则不可废


我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但是近期,一些地方发布通知,未接种新冠疫苗(禁忌症者除外)不许进入超市、医院、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引发公众热议。
尽快接种疫苗,是对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但应该接种、鼓励接种,不等于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接种。必须要区分“不愿接种”与“不能接种”的情形,不能“一刀切”,更不能为了完成疫苗接种任务搞攀比或乱作为。
早有疾控专家表示,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接种新冠疫苗。自身有疾病以及存在疫苗过敏的人群,自然不用接种。一些群众“应接”但因各种原因“未接”,或仍在观望的,也应该理解、尊重。
今年4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就明确指出,要坚持“应接尽接”和自愿原则相结合,引导并鼓励群众积极接种、主动接种。这一原则和基调,到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已经改变。针对个别地方接种工作中出现的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国家卫健委还两次表态: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应该指出,“应接尽接”与自愿原则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补益、共同促进的。“应接尽接”要求的是广泛性,自愿原则体现的是对不同个体的尊重、对特殊情况的科学态度。惟有协调好二者,才能构建起强大的防疫体系。
疫苗接种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一样,对基层治理能力也是一场大考。要充分认识到,任何“一刀切”思维和激进的举措都是鲁莽的、不可取的;既要落实“应接尽接”,也要充分考虑到个体的健康状况、接种意愿,充分告知、广泛动员,以尊重赢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在这一过程中,鼓励、奖励式的办法可以有,限制、禁止性措施则应当审慎,能不出台就不出台。像限制未接种人员出行这种规定,已经与“自愿原则”有所抵牾,即便“有禁忌症者除外”,也会为部分民众带来心理上的疑虑和生活上的不便。
“疫去如抽丝”,接种疫苗仍是当务之急。总体而言,我国民众接种疫苗的热情十分高涨,目前全国新冠疫苗接种超13亿剂次,“免疫长城”构建更进一步。这一成绩,显示出广大民众对国产疫苗的信心和信任,疫苗对于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正不断强化。
疫苗接种是科学,“应接尽接”与自愿原则,都是为了民众的健康。牢记这一点,才能让疫苗接种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相关《【社论】“自愿接种”原则不可废》内容:


1、 社论:房地产调控政策是“缰绳”更是机会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有关房地产业的政策走向备受人们关注。12月上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理念,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具体落实这一理念做了进...【继续阅读】


2、 罗素:五个原则,避免愚蠢

理财鱼小提示:罗素:五个原则,避免愚蠢 怀有各种各样愚蠢的见识乃是人类的通...【继续阅读】


3、 持续深耕ESG领域,中国太保签署联合国UNPSI和UNPRI两大原则

12月24日,资本邦了解到,日前,中国太保签署联合国可持续保险原则(UNPSI),成为中国内地第二家签署企业。与此同时,以资产所有者和投资管理人双重身份正式签署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UNPRI),成为中国内地第四家签署PRI的资产所有者。 据悉,NPSI和UNPRI是...【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