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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明确派出机构职责边界 银保监会公布4604家银行机构监管责任单位

发布时间:2021-10-20 21:04原创专题 评论

进一步明确派出机构职责边界 银保监会公布4604家银行机构监管责任单位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冯樱子 北京报道

近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多份针对不同机构类型的监管责任单位名单。

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监管责任单位名单》明确了460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对象。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全国性AMC等52家机构,由银保监会直接行使监管职责。

进一步明确派出机构职责边界

10月18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监管责任单位名单》(下称:《银行业名单》)和《保险机构法人监管责任单位名单》,明确了460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监管责任单位和232家保险机构法人监管责任单位。

从《银行业名单》来看,监管责任单位归属于银保监会的机构有52家,包括1家开发性金融机构、2家政策性银行、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旗下理财子公司、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及旗下理财子公司、5家全国性AMC、3家外资行、5家AIC、2家合资理财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中国信托登记公司以及建信养老金管理公司。

从机构类型来看,《银行业名单》中显示2229家农合机构的监管责任单位,占比约48.41%。其中,农村商业银行1569家、农村信用社634家(包括25家省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26家。同时,还有130家城市商业银行、19家民营银行,监管责任单位均归属于地方银保监局及分局。

此外,41家外资法人银行中,汇丰银行、东亚银行、渣打银行等3家监管责任单位归属于银保监会,剩余归属于地方银保监局。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归属于地方银保监局及分局。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上述名单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监管制度的细化和明确,也是监管派出机构落实该项规定,依法开展金融监管的内在要求。同时,明确金融机构法人监管责任名单是明确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基础。

“这次明确监管归属,并理顺上下级监管的授权、职责,有助于明确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周茂华提到。

多地发布辖内受监管的机构名单

8月10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并宣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具体而言,《规定》第七条提出:“银保监会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银保监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明确银保监会直接监管的机构,并在官方网站公布各银行保险机构法人的监管责任单位。”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曾表示:“针对派出机构监管职责的授权问题,目前仍缺乏明确、统一的规定。为此,我们制定出台了《规定》。”

《规定》明确派出机构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对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的监管;明确银保监会授权派出机构履行的其他监管职责,主要包括偿付能力监管、辖区内重大风险事件处置等;明确与履行监管职责相关的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复议受理等。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加强督促指导,做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公布监管对象名单,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派出机构职责边界,提升派出机构履职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监管效能。”上述负责人表示。

依据《规定》,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银保监会的规定,负责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的直接监管,具体名单由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公布。

实际上,9月至今,大部分地方银保监局已经在官网发布了相应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直接监管的金融机构名单。

例如,上海银保监局9月30日发布的《上海银保监局直接监管的银行业机构名单》显示,295家机构归属于其直接监管,除银保监会公布的名单外,还包括政策性金融/开发性机构、六大行、股份行的上海市分支机构。

10月初,四川银保监局在官网公布了《四川银保监局直接监管金融机构名单》,其中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及分支机构、保险业机构法人及分支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法人及分支机构,共计456家。

一位银行从业人员表示,由地方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对属地金融机构直接监管,可以把现场及非现场检查等工作进行更好结合。这体现了银保监会监管思路的改革,不仅减轻了银保监会的监管压力,也提高了地方监管局的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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