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理财博客空间

理财鱼

您现在的位置是:理财鱼 > 原创专题 >

原创专题

“商界木兰”罗静一审获无期徒刑:“借了”88亿元没还,假冒京东苏宁员工等细节曝光

发布时间:2022-11-05 13:43原创专题 评论

“商界木兰”罗静一审获无期徒刑:“借了”88亿元没还,假冒京东苏宁员工等细节曝光


罗静(图片来源:承兴公司公众号)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帅可聪 陈锋 北京报道

曾在资本市场引发轩然大波的“罗静案”,自2019年6月案发三年多后,终于迎来法律审判。

《华夏时报》记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二中院”)于2022年11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承兴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因犯合同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罗静的妹妹、承兴系资金部负责人罗岚获刑十七年半,另有10名涉案的承兴系员工获三年四个月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判决书记录了这起案件的诸多惊人细节:罗静在虚构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过程中,使用了私刻京东和苏宁公司印章、派人冒充京东和苏宁员工、拦截被害单位寄给京东和苏宁的确认函快递等多种手段。截至案发罗静等人骗取被害单位共计300余亿元,实际损失共计88亿余元。

在审理过程中,罗静坚持否认存在合同诈骗事实,称公司有能力偿债。一位知悉案情的被害单位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罗静基本做的是无罪辩护,只承认了行贿,但不承认诈骗,预计罗静还将进行上诉。

罗岚在供述中承认,公司欠下高利贷后通过放大虚假交易量骗取机构资金,罗静想通过收购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做到“上岸”为止,结果一直上不了岸,窟窿越来越大,公司每年需要支付的借款利息就有10亿多元。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罗静生于1971年,为中国香港籍,案发时她同时控制着A股上市公司博信股份(600083.SH)、港股上市公司承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新加坡上市公司Camsing Health care Limited。她是国内商界女性领袖俱乐部木兰汇的成员,曾多次获得“商界木兰”称号。

2019年7月5日午间,博信股份突然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罗静于6月20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刑事拘留。此后数月,有关消息持续发酵,这个规模百亿的供应链融资诈骗大案逐渐浮出水面。

上海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6月,被告人罗静成为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0月更名为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还实际控制广东承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康安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合称即“承兴系”公司)。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承兴系公司利用其与京东公司、苏宁公司开展采购业务的供应链贸易背景,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及回购等方式进行融资。

在融资过程中,被告人罗静、罗岚安排承兴系公司使用罗岚私刻的京东公司、苏宁公司印章,伪造购销合同等融资所需资料,虛构承兴系公对京东公司、苏宁公司的应收账款,同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湘财证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下称“摩山保理”)、诺亚公司旗下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歌斐”)、某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安徽众信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安徽众信”)等机构先后签订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保理合同等合同。

在被告人罗静、罗岚的指示和安排下,承兴系10名员工分别参与了合同的签订、履行,在京东公司、苏宁公司办公场所以伪造的工牌冒充两家公司员工对接被害单位访谈、交接资料及面签合同;向被害单位展示虚假的京东公司网页、提供虚假的贸易数据及购销合同等资料;拦截被害单位寄给京东公司、苏宁公司的债权转让材料快递,在材料上加盖虚假的印章后回寄给被害单位;开设账户仿冒京东公司账户回款等。致使被害单位湘财证券、上海歌斐等对应收账款及债权转让信以为真并按照合同给付钱款,截至案发损失共计88亿余元。

此外,2016年9月起,承兴系公司在同诺亚公司及旗下上海歌斐开展融资业务及骗取上海歌斐钱款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经被告人罗静批准,由被告人罗岚多次给予诺亚公司旗下诺亚基金负责与承兴系公司联系业务的工作人员方建华(另案处理)共计300余万港元,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

2022年11月1日,上海二中院作出判决,被告人罗静犯合同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10万元。被告人罗岚犯合同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10万元。其他10名涉案承兴系员工分别获三年四个月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罗静否认合同诈骗

值得注意的是,据判决书显示,罗静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及法院庭审中,均坚持否认了合同诈骗犯罪事实,仅对其行贿的事实供认不讳。

罗静辩称,承兴系公司未虚构应收账款,至京东公司面签的材料系由对方机构准备,账期改为180天、制作确认函是应对方机构要求,承兴系公司有能力偿债,已由第三方还清的摩山保理欠款应从犯罪金额中扣除。其辩护人亦提出,本案系保理合同纠纷,承兴系公司未有虚构事实及隐瞒真相、未违反合同、具偿债能力,被害单位未陷入认识错误,诺亚公司报案オ导致承兴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不应采纳,罗静不构成犯罪。

法院查明表示,京东、苏宁公司虽早期与承兴系公司有供应链贸易,但京东公司、苏宁公司与承兴系公司均已结算完毕,两家公司未与承兴系公司签订本案所涉底层购销合同。承兴系公司虚构了应收账款债权,采用伪造工牌假冒京东和苏宁员工,提供虚假的京东、苏宁员工手机号码以截留被害单位向两家公司寄出的债权材料快递等多种方式,向被害单位隐瞒真相,使被害单位陷入错误认识并依据合同向承兴系公司支付了钱款,符合合同诈骗罪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

11月4日,一位知悉案情的受害单位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罗静基本做的是无罪辩护,只承认了行贿,但不承认诈骗,预计罗静还将进行上诉。

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魏景峰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两个月以内审结。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魏景峰指出,就本案而言,该案二审的审理机关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除有特殊情况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延长审限外,其审限是自立案起两个月内审结,经本院决定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即一般而言审限最长是四个月。

这意味该案二审终审裁定出炉并不会等待太久。前述被害单位人士表示,“根据我们预测,按照司法进程,明年春节前后吧,快的话一月,慢的话三月”。

百亿巨款去哪儿了

扑朔迷离的“罗静案”终于迎来审判,那罗静骗来的百亿巨款究竟去哪儿了?

共2页: 上一页下一页

>相关《“商界木兰”罗静一审获无期徒刑:“借了”88亿元没还,假冒京东苏宁员工等细节曝光》内容:


1、 北京市二中院对李国民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作出一审判决

中新网北京11月3日电 11月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李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国民、李勇良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团伙纠集者李国民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团伙纠集者...【继续阅读】


2、 嘉化能源实控人操纵证券市场案一审落槌:“判三缓五”并处5000万元罚金

因操纵证券市场,这家百亿市值公司的实控人被判刑。10月31日盘后,嘉化能源(600273,SH)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管建忠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万元。上述公告发布后,引发不少投资者的担忧,明天嘉化能源股价又该如何走? 一审“判...【继续阅读】


3、 拉夏贝尔(06116):收到有关就资金占用事项提起诉讼的一审判决

智通财经APP讯,拉夏贝尔(06116)发布公告,公司于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的公告披露了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加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合夏存在占用上市公司人民币950万元资金的情形。公司此前已向其发出督促函,同时新疆证监局于201...【继续阅读】